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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相关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浏览次数::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中心将对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贵金属业务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3年9月25日收盘清算后,对于2023年3月1日以来无交易无持仓的客户,我中心将停止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买入及延期开仓交易(含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和客户入金业务,请上述客户于2023年12月15日前登录个人交易账户完成所有资金的出金操作。


二、对于前述已完成出金操作的客户,我中心将于2023年12月15日起逐步为此类客户在我中心开立的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账户办理清算注销手续,并解除《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业务协议书》,后续将不再就此进行公告。


三、2023年12月15日后,对符合公告条件但未完成出金操作的客户,我中心将逐步办理结清手续,退还客户资金至交易账户绑定的银行账户。资金退还后,我中心将逐步为客户在我中心开立的代理个人贵金属交易账户办理清算注销手续,并解除《代理个人客户贵金属业务协议书》,后续将不再就此进行公告。


请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如有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8-933-588咨询。



广西金融电子结算服务中心

广西黄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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